山东女孩出国后失踪 担保人被判赔偿损失5万元
山东省平度市的女青年张某通过济南一家中介所和出国公司到日本研修,出国两年多,中介和出国公司就与她失去了联系,中介所和出国公司几次通知她的家人想让她尽快返岗,但都没有得到答复。去年1月份,张某的担保人赵女士因担保不周被告上了法庭。昨天,记者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判决赵女士须赔偿中介所和出国公司经济损失5万元。
出国先签”担保合同”
据了解,2004年3月份,张某联系了济南市一家中介所和出国公司帮自己出国研修,并找来自己的姨妈赵女士作为自己的出国担保人。出国前,担保人赵女士与中介所签订了一份担保合同,明确约定她愿为自己的外甥女承担担保责任,如果自己的外甥女在国外发生脱岗、滞留不归等违约情况,她将向中介所支付5万元的赔偿金。
中院判决担保人赔钱
2006年初,中介所与张某几次联系不上,驻日使馆也开出了张某失踪的证明。中介所数次通知张某的家人,想让她尽快返岗,但都没有得到答复。中介所随后向平度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平度市人民法院认为中介所与张某并无相关协议,张某的失踪与赵女士也无必然联系,故驳回了中介所对赵女士的诉讼请求。
中介所与出国公司不服法院判决,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市中院认为,中介所是针对赵女士未履行其相应的担保义务而提起的诉讼,赵女士对自己是否履行担保义务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因此,市中院判决赵女士向中介所及出国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记者 赵亚麟 通讯员 曾宪权)
责任编辑:宋宪霞
分类: 山东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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